經濟日報社論/新新併重啟金融改革契機
新新并重启金融改革契机。 联合报系资料照
台新金控(2887)、新光金控(2888)日前分别召开临时股东会并通过合并案,台新金将为存续公司,一旦取得金管会等主管机关核准,完成合并程序,合并后的台新新光金控将成为台湾第四大金控公司,规模逼近第三大的中信金控。届时这不仅是我国金融史上首桩合意的金控合并案,市场也将重新洗牌并改变竞争态势,甚至催生新一轮的金控整并风潮,重启金融改革契机。
我国过去推动过多次金融改革。第一次金改于2001年启动,主要目标是在二年内将金融机构坏帐比率降到5%以下,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到8%以上,重点在于打销呆帐、改善金融机构体质及重建金融体系,但这次改革付出不小代价。第二次金改是在2004年提出,为了扩大金控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及建构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环境,要求「限期限量」完成金融机构整并,这次改革却引发更多争议及弊端,最后以失败告终。
有过二次金改失利的前车之鉴,接下来政府推动金改的步伐显得蹒跚,直到2018年,时任行政院长赖清德推出「金融发展行动方案」,要将台湾打造为前瞻、具竞争性金融市场,至此第三次金改展露雏形。在这项方案中,银行业部分仍希望「扩大金融机构规模」,显示针对银行过多的老问题,金融机构整并始终是推动金改的重心之一,只是至今进展有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其实,大方向很明确,推动金改不必一定要祭出宏大方案或喊出震天价响的口号。过去数月之以来,新新并露出曙光,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先前的务实说法值得肯定,即任何一件能增强竞争力、符合法令,并能兼顾股东权益及市场稳定的并购,他都持支持态度。同时,金管会不会为支持而支持、为合并而合并,还是要看个案对市场影响,就法令依据对个案进行检视。
在酝酿多时的金控合并案成形之际,首先,我们期待金管会看待任何个案都要充分尊重市场机能,避免重蹈覆辙,并借此机会逐案检讨乃至修改相关法令,厘清及建立更为完善的游戏规则,才能化解争议,让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有明确的范例可资遵循,并放手在透明化的基础上各凭本事竞争,或可激励更多良性的合并案浮现,也唯有如此的金融监理才能真正做到「以法律人、以理服人」。
再者,金控整并目的是为了扩大经济规模、提升经营效率及国际竞争力,也就是透过合并,互补业务,发挥综效,从而做强、做大,而非只是纸面上资产等统计数字加总排行的游戏。切记合并只是方法或手段,要做出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并效益,有赖领导者的经营专业、智慧及耐心。各方都要有明确的认知,金融整并需要时间,一旦金管会为新新并开了绿灯,那也只是漫长历程的开端,而非一场战役的决胜,单是「三年不裁员」的员工权益照顾承诺,对取得经营综效就是一大难题,遑论还有财务稳健性、与异议股东和董事协商等问题待解。
最后,还是要提醒,在企业合并过程中,组织文化的融合及形塑一直都是攸关成败的关键。新光金及台新金虽说系出同门,或称「双方有相近的企业DNA和文化传承」,但兄弟各自登山也努力了22年才有今时的会合格局,从过去大大小小的争议,显见二家金控不论在经营精神、管理性格、组织阶层及员工规范上都存在着不小差异,未来如何深化内部沟通及建立企业文化共识,恐怕才是更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