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逆向...机车骑士闪避不及撞上 法官挺救人判无罪

高雄莫姓消防员驾驶救护车逆向停驶,当准备载伤者驶离时,因逆向导致一名陈姓机车骑士闪避不及先擦撞他车,再撞上救护出。本报资料照与本案无关。(图/记者林悦翻摄)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一名莫姓消防员驾驶救护车执行勤务时,逆向停驶在新富路边,当准备载伤者驶离时,因逆向导致一名陈姓机车骑士闪避不及先擦撞他车,再撞上救护车,造成重伤。莫员被依业务过失罪起诉,但高雄分院法官认为,救护车执行勤务,且有开警示灯警鸣器方向灯,因此改判他无罪定谳。

判决指出,2016年7月28日上午,莫姓消防员将救护车逆向停放在凤山区新富路东往西的车道上,接获伤者至救护车上后,打右转灯且启动警鸣器准备驶离,却未遵守交通号志逆向行驶让迎面而来的陈姓机车驾驶来不及闪避与他车擦撞,再撞上救护车,导致陈男头部受伤、蜘蛛网膜下腔出血、颜面四肢多处擦伤。

莫男指出,当时是为紧急救护才逆向停放救护车,而准备驶离前,有开启警鸣器、警示灯及方向灯,且缓慢起驶,有尽注意义务

经高雄地院简易庭审理,判莫员拘役30天、缓刑2年,而后高雄地方法院改判无罪,最后上诉至高雄高分院,法官维持二审原判,认为莫员确实在执行勤务期间,有开启警示灯、警鸣器及方向灯,其驾驶或停放救护车得不受标志标线及号志指示之限制,所以莫员逆向停放、起驶救护车,自无不法可言,维持二审原判,无罪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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