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照掛看板求償150萬 雞排妹告元和雅醫美診所敗訴定讞
原名郑家纯的艺人鸡排妹,2019年间发现高雄元和雅医美诊所于骑楼前,挂设自己「鸡排妹 十八岁的礼物」中的写真照片作为广告看板,认为已侵害著作权、肖像权,提告求偿150万元,并要求拆除看板。智慧财产法院二审认定,双方就该照片确实有不定期授权关系,且在鸡排妹终止授权后已拆除看板,因此判决鸡排妹败诉确定。
2012年间,鸡排妹与元和雅签订肖像权发表合约书,约定元和雅替她进行医美手术,事后将提供照片供元和雅广告宣传,最后议定提供10张写真照作为推广医美业务之用。
但鸡排妹认为,上述写真照是在写真书宣传期间,运用电子文宣互惠行销宣传之用,非长期、无期限供对方使用,但元和雅仍自2019年6月起,悬挂其写真照片制作成的广告看板,利用自身知名度获取商业利益。
元和雅则表示,当初所方依合约提供鸡排妹价值25万元的医美疗程,原约定需配合术前、术后治疗过程及治疗成果照片拍摄,供元和雅进行广告行销使用,但后来鸡排妹未配合拍摄术后照,经协调以10张写真照替代。
智财法院认定,虽然元和雅在双方签约后,使用鸡排妹照片设置大型广告看板超过7年,与其代言报酬显不相当,事先又未征询鸡排妹意见,已影响合约信赖关系。但该广告看板并非不能拆除,合约亦无授权期间及终止约定,既然鸡排妹于2022年已表示欲终止合约,元和雅也立刻拆除看板,因此并无产生侵权行为导致的不当得利,判决鸡排妹败诉确定。
鸡排妹因发现高雄元和雅医美诊所于骑楼前,挂设自己写真照作为广告看板求偿150万元,智慧财产法院二审判决她败诉确定。图/翻摄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