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金牌林子琦遭禁赛8年 告中华奥会无权限决定
▲林子琦因禁药问题遭追加禁赛至8年,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律师强调,中华奥会无权执行禁赛令。(图/资料照/记者洪侦源摄)
仁川亚运女子举重金牌得主林子琦,因被检查出使用禁药,遭禁赛2年,中华奥会再依国际运动仲裁法庭判决,延长禁赛达到8年。林子琦不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防止侵害诉讼,29日开庭,委任律师强调,中华奥会没有权限禁赛,又发函给举重协会执行禁赛令,已经构成人格权的侵害。全案辩论终结,将在2月27日宣判。
2016年6月,林子琦参加里约奥运前,进行中华奥会的例行检查,却被查出体内含有类固醇等禁药成分,遭中华奥会运动禁药管制委员会罚禁赛2年。虽然2018年解禁,但世界反禁药组织(WADA)来函不同意减刑,并告上国际运动仲裁法庭(CAS)。
CAS审理后,2018年11月判决应追加禁赛达8年,并取消积分及奖金,中华奥会因此发函举重协会执行禁赛令。林子琦不满,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也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防止侵害诉讼。
开庭时,法官讯问中华奥会到底有没有禁赛的权限,委任律师表示「没有。」但台湾为WADA签署会员,一旦经过判决,中华奥会有必要通知国内的举重协会,由举重协会决定是否对选手禁赛,仅是「通知」,中华奥会并非「执行」仲裁。
另按国际举重协会及国际奥会规定,选手违反禁药处分,就形同丧失参赛资格,即便法院作出有利判决,选手也不一定就能参赛。且因为参赛的资格规定很多,也非中华奥会自己订的,禁药仅是各种资格限制中的一种,不是成绩最好的选手就一定能参赛。
林子琦的委任律师黄国钟则强调,重点就在于中华奥会无权执行禁赛,更不应发函举重协会。因WADA并非国家,其规定也非国际条约,因此没有执行力,要有执行力,也须经台湾的法院认定。况且,国际举重协会的官网上,仍列有林子琦的名字和世界排名等资料,不能让优秀选手出赛,已经违反国际奥会宪章,
黄国钟也表示,最近一次的比赛「国际举重总会世界杯资格赛」,已于1月20日截止报名,国内的举重协会明明曾说,只要法院有发函证明全案在诉讼中,未定案,就可以帮林子琦报名参加,但到1月20日为止都没报名「可能是畏惧中华奥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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