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公教骂领月退者出国要报备 铨叙部:早有这规定

军公教抗议年金改革 。(资料照/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针对近日流传政府退休金为质,威胁人民外出旅游」以及「退休公教人员出国改月查,没报备砍月退」等消息,铨叙部澄清,2003年早就有相关发放要点,明定领受人在查验期间出国时,主动联系并告知发放机关,就可以如期领到退抚给与;若查无行踪,就先「暂停」发放,联络回国后就可补发,没有出国没报备就砍月退的事。

铨叙部指出,公务人员退抚给与是公法上给付,向来定有法定丧失及停止给付的条件,所以为了避免误发或溢发退抚给与,各机关(学校)发放退抚给与时,都必须先查验退抚给与领受人的资格。基此,铨叙部早在2003年已订定相关发放要点,明定领受人在查验期间出国时,主动联系并告知发放机关,就可以如期领到退抚给与;若没有告知致服务机关人事人员查无行踪时,只会先「暂停」发给退抚给与,等到领受人回国取得联络后,就可以「补发」,绝对没有出国没报备就会砍月退的情事

针对网路流传「出国要报备」的消息,铨叙部说,事实上指的就是前述现行主动告知的规定,只不过以往月退休金和月抚慰金是每6个月发1次,但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改为每月1日发放,对于退抚给与领受人的查验或连系会更加频繁,因而产生「出国改月查,麻烦又扰民」的感受。对此,铨叙部也特别表示:以后退休人员出国,只要一通电话或E-mail告知服务机关,就可以续领月退休金,以简化查验作业;各机关也绝不会干涉退休人员出国去那里;不过,长期旅居国外者,还是需要依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并期望退休人员可以和服务机关主动保持连系,以便提供更好的人事服务。

铨叙部说,「公教人员退抚给与发放法制实务内容都是现行规定,不是新规定,但是,绝对没有也无权要求退休人员于查验期间不能出国,这是非常大的误解;另外,从明年1月1日按月发给后,查验期间将改为每月1日至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