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遇车祸只能赔钱换考绩? 国防部提解方护权益

军人驾车偶有赔偿问题。(图/翻摄自爆废公社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过去常有现役军人驾车不慎导致民众受伤,而被索高额赔偿,甚至影响军中考绩,升迁与工作权都可能受损。为此,国防部计划修正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绩等及奖金标准第四条修正草案」,加入因过失犯罪情节轻微者,不在此限」等草案条文,以保障志愿官兵权益

由于时常有现役军人不慎跟民众发生车祸,即便情节轻微,常常只能认赔,甚至被「敲竹杠」,更严重者还会影响到在军中考绩,进而影响到升迁,导致军中士气多少受挫。

为解决军人权益的问题,国防部预告修正「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绩等及奖金标准第四条修正草案」,就是要加入「因过失犯罪情节轻微者,不在此限」,可以让官兵安心服役

对此国防部表示,现役军人驾车不慎导致人民受伤,遭索高额赔偿,如果拒绝和解,纵犯罪惡性及情节轻微,在人民未撤回告诉,经检察官起诉并受法院判决有罪情形下,其当年度考绩即不得评列甲等,而致影响升迁或留营工作权。

国防部指出,司法院释字第715号解释,在标准第4条第4款增订「但书」规定,将因案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拘役、罚金或宣告免刑、缓刑确定者,其考绩绩等不得评列乙上以上,「不包括因过失犯罪情节轻微者」。

国防部指出,认过失独因疏忽而触法恶性不同故意犯罪,偶然一次,且其过失情节轻微者,难认其入然欠缺应具备的服役品德能力而影响国军战力。因此在第四款增订但书规定。

▼军人驾车偶有赔偿问题。(图/蔡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