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族注意!未投保汽车强制险 11/30起扩大举发
未投保汽车强制险,本月30日起将扩大举发(本报资料照片)
未投保汽车强制险,本(11)月30日起将扩大举发!交通部昨(16)日预告修正「违反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草案,以往未投保汽车强制险,只能在路边拦检稽查举发;本月30日起,若驾驶人违反道交条例如超速或违停等遭取缔,系统可同步查是否投保强制险,一并开罚,且未投保还肇事者将加重罚款,最高3.2万元。
此外,以往未投保汽车肇事,将扣留车辆牌照至其依规定投保后发还,此次也删除此规定。
交通部表示,考量本次修法系配合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施行,有其急迫性,且仅是文字及罚锾调整,相对单纯,因此仅给7日陈述意见期(公告刊登日隔日起)。
另根据统计,全国有65万辆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规定,自本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即电动自行车)须挂牌、投保强制险才能上路,未依规定领用牌照,最重可处3600元罚锾;若未依规定投保,最重处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