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金延后100%并购中寿时程 金管会说重话:有些理由不能接受
▲开发金100%并购中国人寿申请延长时程,金管会表示,预计4月底会有明确的结果。(图/记者纪佳妘摄)
开发金原先预定在今年3月底要100%并购中国人寿,但1月公告董事会通过延长并购时程,2月底已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金管会今(31)日表示,当初开发金对金管会提出的承诺事项,「提出延长的理由,有些金管会不能接受」,站在金融机构高度适法下,视同「要跟法令遵循是要一样重」,预计4月底会有明确的结果。
金管会银行局表示,2017年8月核准开发金投资中国人寿,持股比例达25.33%,依照原先规划,需在2年半对中寿持股要达到100%,到了2017年9月持股比例达34.82%,原先预估于今年3月底持股要达100%,但1月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董事会决议要延长收购时程,同时也亲赴金管会进行说明,2月底正式提出申请延长。
银行局指出,开发金提出延长收购中寿的案件正在审查中,将会从4大面向进行考量,首先是提出申请的延长性及必要性;其次为这2年多来对于完成100%并购计划有哪些具体作为;第三申请延长需要多久的时间;第四,如何准备确保能如期完成并购,因此目前正逐项审核研议。
银行局也提及,当初核准开发金并购中寿时,由于取得控制性持股,也就是超过25%,因此以金控法36条来申请,同时也规画要在2年半完成100%持股,因此核准取得控制性持股后,也要求开发金依照自身所提的计划完成并购,因此并没有具体的时限或涉及处分的问题。
当年开发金是以每股约35元购买中寿,但后续中寿股价表现不佳,希望中寿恢复合理价格后再推动合并。银行局说,当初提出计划是以100%控股为目标,金融机构对主管机关的承诺事项,站在金融机构高度适法的情况下,视同「要跟法令遵循是要一样重」。
至于开发金法遵上是否没做到位,银行局坦言,开发金确实没有涉及违法事项,但对金融机构来说,即便是行政指导也要正视金管会意见,更何况这是当时开发金所提的承诺事项,未来会朝向市场稳健方向,做出行政上的决定,除了审查延长理由外,也会观察这段期间是否受到外部影响,「提出延长的理由,有些金管会不能接受」,预计4月底会有明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