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拟并日盛金 金管会放行三大理由
事隔16年,富邦金控启动金控间非合意并购,要以每股13元公开收购日盛金控,金管会以三大理由核准,一是富邦金向金管会申请时展现「势在必得」的决心,二是其强调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优势,并购后可提升富邦金经营综效,三是富邦金符合2018年金管会开放金控及银行非合意并购四大门槛,且并购后财务健全。
但富邦金也必须达到几大条件,才算是成功达成台湾史上首宗金金并(金控并金控),第一是在2021年2月1日前,至少要确定买到50%以上的日盛金股票,最终要100%持有日盛金;二是富邦金初期是用短期借款来支应公开收购的款项,但买到后半年内,必须向金管会申请发行普通股及特别股,将并购资金还清,健全财务体质;三是收购成功后,全案还是要金管会再检视相关流程及合法性。
2004年金管会成立后,历届主委就曾开放过几次金控或金融机构非合意并购,这次富邦金申请的依据,是前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在2018年底时开放金控、银行非合意并购新规定的首案,距离上次有金控发动金金并,亦相隔16年之久。
金管会2018年的非合意并购政策,是要符合四大门槛的金控及银行才能发动,即一是资本充实,取得控制性持股后,金控资本适足率逾100%、双重杠杆不逾125%;二是经营能力佳,金控三年平均ROE(净值报酬率)及ROA(资产报酬率)要在同业前2/3强;三是具国际布局能力,子公司要在三个国家以上设有据点,且有一处满五年以上;四是企业社会责任,即近三年公司治理评鉴排名前35%。
同时富邦金虽未完全取得两大股东同意,但似乎已有一定的接触,展现势在必得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