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侵害营业秘密 升阳半向宜特求偿56亿
升阳半9日晚间公告,由于宜特、李姓与刘姓员工等关系人,未经授权而重制使用该公司的营业秘密,致使研发成本及营业利益巨额损失,因此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宜特及相关人员等赔偿56.36亿元,该金额相当于宜特的6个股本。
升阳半指出,宜特及所属李姓员工侵害升阳半所有营业秘密乙案,经新竹地检署及法务部调查局苗栗县调查站历经近两年之调查,日前已对宜特科技及该李姓员工以违反营业秘密法第13条之1及第13条之4罪提起公诉。
因宜特、李姓员工、另一刘姓员工及关系人未经授权而重制、使用升阳半之营业秘密,致使升阳半导体受有研发成本及营业利益之巨额损失,故升阳半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宜特及相关人等赔偿新台币56.36亿元。
升阳半强调,其作为晶圆薄化领域十余年来日积月累的技术,立足于产业的优势,研发结晶及成果绝不容许其他业者不法窃取侵犯。为保障全体股东、职员及客户利益,将采取一切法律途径求取赔偿。
宜特回应指出,目前为止提起公诉对象,并无刘姓员工,且宜特与李姓员工也未重制使用他人营业秘密。对于升阳半意图混淆视听,宜特对此恶意行为无法认同,并不排除提告。
宜特表示,升阳半先前对宜特提起专利诉讼案件,已于2020年由智慧财产法院宣判其专利无效,而今在法院未进行审议前,公开对宜特求偿毫无基础之逾56亿损害赔偿金额,意在影响投资人信心、干扰市场,宜特将保留法律诉讼权,不排除提告,以正视听。而且,该名李姓被告员工从未任职升阳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