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害不能领低收补助 要孩月给5千元!主动脉剥离男被打脸

01-65落寞男

男子阿国(化名)患有主动脉剥离,导致无法工作,仅仰赖他人或社福机构资助维生,并领有身心障碍手册。他原本领有政府低收入户补助,但因为孩子现在已经成年,恐害他因此资格不符无法继续请领,因此请求孩子给付扶养费,按月给他5000元,直到他死亡之日止。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指控,在他小学3、4年级时,父母亲就已离婚。父亲从他出生到与母亲离婚,皆未曾扶养过他,甚至连离婚后,他的学费、母亲的赡养费也未曾给付过,他目前就学的学费也是向银行贷款,还需向里长申请清寒证明,才能在学校打工维持生活,要由他负担扶养义务显失公平。

法官调阅阿国近2年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堪认阿国确实已无谋生能力,而且名下之财产,尚不足以维持自己生活,需要受人扶养,依法阿国的孩子本应对其负有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阿国在孩子幼年仍需照料之际,不仅未曾尽扶养照顾之责,并且在离婚后,也都由孩子的母亲照顾,阿国全然未付出任何关心,也未给付任何扶养费用,显属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之声请为无理由,应予驳回,并免除阿国孩子的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