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总经理「疫情期间公费出国玩」挨告 离职员工捐款和解
某电子公司王姓前员工不满遭解雇,寄电邮诋毁总经理疫情期间公费出国游玩,挨告加重诽谤,台北地院审理期间,双方调解成立,法官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某电子公司的王姓前员工不满遭到解雇,寄电邮给公司其他主管、员工,指称总经理、协理「英文能力0」,却假借出差名义,在疫情危险期间出国游玩,因而挨告妨害名誉。台北地院审理期间,双方调解成立,王获撤告,法官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
检方起诉指出,王某原本在公司担任行政业务经理,负责监督该公司的菲律宾办事处、马来西亚分公司的行政业务,后来遭公司解雇,他心生不满,明知自己从未亲自见闻总经理的公务出差行程内容,竟于去年3月31日寄电邮诋毁总经理,收件者包括公司主管、员工及总经理老婆共15人。
电邮标题为「台湾○○电子离职员工写给管理者们的一封信」,内容指谪「陈总与伟大协理」2月间携手同游马来西亚,「新冠病毒当时状况有点危险了,就是要去玩一趟」、「陈总说需要带协理去了解一下未来新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范畴,所以安排了一赵去马来的游玩,抱歉打错是出差」。
王某甚至写道「跟伟大陈总出差开会2-3天全程英文,但陈总与伟大的协理两人对于各式各样的英与理解程度几进于0」 、「英文程度是0还敢做海外市场,梁静茹可能给他们两位太多勇气了」,总经理得知后,气得控告王某加重诽谤。
全案起诉到北院后,双方于审理期间调解成立,王某向总经理致歉,并依总经理期望捐款给公益机构,总经理也具状撤告,由于加重诽谤罪是告诉乃论的罪,法官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