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同真要变天?士林地院今驳回假处分 10/21股临会将改选董事

百年大同经营权之争公司派与市场派将在10月21日股临会中再次对决。(图/报系资料照)

大同公司派抵制市场派的经营权之争,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声请10月21日股东临时会的定暂时状态处分案,继北院驳回声请后,今(16)日士林地院也同样驳回,意即市场派可如期召开股东临时会,届时将重新改选董事会,牵动百年大同掌门人未来是否大变天

经济部核准大同市场派股东欣同、新大同于今年10月21日召开股东临时会,大同公司派已向两处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由于欣同、新大同是合计其持股而取得股临会召集权,因此只要台北地院或士林地院这两处任一法院裁定禁止召开,10月21日大同股临会即无从召开。

大同公司昨晚深夜10点半,发布重讯,就欣同公司取得股份行为系属无效,其不得行使股东提案权、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权股东会召集权、股东会出席权及表决权(含选举权),大同于109年9月21日提出民事定暂时状态处分声请状,依据新闻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于109年10月15日驳回本公司前述声请。

大同昨晚即表示,「很遗憾台北地方法院未及审酌上情而裁定驳回!本公司将于收到裁定书后与律师讨论后续因应作为。本公司企盼其他法院能就整体陆资影响,加以审酌,核准本公司假处分之申请」。如今士林地院也在今天确定驳回假处分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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