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卫福部霸凌「3案认定成立」总案件增至8起!7人受惩处
▲卫福部霸凌案调查结果出炉。(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卫福部次长吕建德今(12)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调查报告与相关惩处结果,总共有8疑似霸凌案,其中一案为访谈中延伸,经过全面深入访谈调查,确认总共3案成立,共7人受处分,包括未能有效遏止事件发生之主管连带受到惩处。
卫福部霸凌案件由吕建德成立调查小组,吕建德表示,保护司、社工司简任非主管,与同仁访谈中衍伸之长照司1名简任非主管遭投诉,一并纳入调查。调查结果发现3名简任非主管对督导之下属咆哮,以及不合理多次退文等滥用职权之行为,共3案职场霸凌成立。
经考绩会决议,依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第一目:「处理公务,存心刁难或蓄意苛扰,致损害机关或公务人员声誉」之情形,针对保护司、社工司、长照司之简任非主管,分别核予记1大过、1小过、1大过之处分,其中情节重大者已调离现职,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重大者将移付惩戒。
对于长照司长于每日健康操休憩时间,要求同仁与司长共同做操、深蹲运动,确实造成部分同仁压力,甚至在媒体揭露后向同仁表达期望「支持司长」,有违公正调查之疑虑;再针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司内同仁之职场霸凌行为,司长应负监督管理不周的责任。调查小组认定上述行为虽不符合职场霸凌要件,但上述行为于工作执行中,均造成不良后果,核予1小过处分。
主任秘书兼社保司长遭指控过去于健保署台北业务组长任内,经调查以「不当比喻」要求同仁须自我找出问题严重性才不会被「他杀」,调查小组访谈后认定,该主管确实用语及比喻失当,造成同仁不必要的压力,虽尚未构成职场霸凌要件,但经考绩会决议,该名主管于工作执行仍造成不良后果,核予申诫2次、免兼其社保司长之主管职。
针对社工司长之调查认定,虽不符合职场霸凌要件,但针对该司内同仁疑有霸凌行为,虽与保护司长皆曾采取部分因应措施,但不足有效制止职场霸凌,应负监督管理不周之责,社工司、保护司,两位司长皆核予记申诫1次。
另外健保署副署长在心健司长任内,遭指控要求同仁协助批核公文等情事,经调查小组深入访谈,仔细查验相关事证,皆并未发现足以证实上述指控之证据,并且与事实不符,与国会组长遭指控涉及霸凌之情事,皆不成立职场霸凌。
吕建德说,对于上述案件,卫福部已会同所属机关全面检讨修正现行职场霸凌防治及调查相关规定。调查小组也指出访谈过程中,各司署皆反应员额及人力吃紧问题,特别国会组人力面临严重不足,业务工作负荷重,部内也在调查后依据调查小组建议,迅速核予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