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和尚六根不净超爱赌 「二支牌」三场挨诈3100万卖房不够还
▲好赌曾姓和尚惨遭设局,3赌局「狂输3100万元」。(图/本报示意图)
李姓男子得知曾姓和尚「生性好赌」,伙同吴姓友人设局诈赌;第一场赌局,和尚惨输300万元,第二场赌局和尚在旁观看,但李男称尿急要和尚帮他「看牌」,和尚竟输1000万元,第三场赌局,和尚不赌,而李男又借故要其「看牌」,又输1800万元,总计三场赌局输了3100万元;和尚卖房仍不够支付赌债,向亲友借钱才惊觉被骗;李男依诈欺等罪被判 1年10月徒刑。可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李男与吴男于2013年5月间将曾姓和尚带到台中市某店面,与他人赌「二支牌」,和尚一路惨输,只好领钱支付赌债,李男则给吴男3万酬劳;同年6月间,李男再度伙同吴男与身份不详男子赌牌,和尚在旁观看,李男称尿急要和尚「看牌」,没想到和尚输了1000万元,只好领存钱又贱卖房子330万元支付赌债,李男又给吴男3万酬劳。
2015年1月间,李男再度设局,和尚只看不赌,李男又以尿急为由要和尚「看牌」,未料一看竟狂输1800元,和尚签下1800万元本票,筹40万元给李男,李男事后再给吴男3万酬劳;和尚事后向亲友借贷时,才惊觉自己被设局进而提告。
警方侦讯李男时,李男承认诈赌,但称是吴男先聘请诈赌功力高的师父,再请他出面带和尚去赌;吴男则承认诈赌,前后获利9万元,但不清楚手法。台中地院审理时,李男却改口称,是警察诱导才承认诈赌,实际并无诈赌情事,法官不采信,依诈欺取财罪、加重诈欺取财罪判处李男徒刑1年10月,吴男判刑6月,缓刑3年。
李男不符上诉二审,指法官连诈赌手法都不清楚,却认定他诈赌,判决不合理;台中高分院却认为,诈赌手法虽难以洞悉,但已有吴男作证诈赌,因此驳回李男上诉,可再上诉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