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被迫搬家 不爽上网公告女儿个资遭判赔偿

法官判施父及陈男连带赔偿3万元,另施父与林男连带赔偿5千元。(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施姓老翁妻子过世后,遭子女误会续弦,且双方因保险费争执,亲子间常发生争吵,女儿在老家门张贴公告,以将断水断电老父搬离,施翁对此向友人吐苦水,并托友人上网PO文将儿女恶行为公诸于世,友人于是在「新竹爆料公社」公开女儿的姓名,并指「无情无义!这样还配做人」「比畜生都不如的败类!」,让二女儿遭网路霸凌。女儿一状告上法院,法官认为父女因沟通产生误会,女儿虽贴公告公开羞辱老父,但由于网路传播速度远超过街谈巷议,因此判施父及其友人林、陈应连带赔偿3万5千元。

二女儿表示,母亲在2016年10月过世,施翁未参加妻子告别式的进塔仪式,且在丧事结束不久,就与朋友商量相亲,却遭到子女反对,希望等母亲百日后再谈,这期间先暂由外佣照顾施翁起居。

父女常因故争吵,二女儿12月时在住家外张贴公告,请施翁搬离住所及断水、电、瓦斯的通知。施翁找来里长社工协调,女儿表达是尊重父亲不想与女儿同住的意愿,且施翁已领走母亲强制、意外险240万,4名子女并无遗弃情事

施翁向陈、林两友哭诉儿女不孝,并教唆2人在脸书「新竹爆料公社」PO文「为了赔偿金!唆使亲弟弟!逼迫爸爸栽培她要考法官!」、「无情无义!这样还配做人」、「比畜生都不如的败类!」「4 个儿女为了区区几百万元理赔金额,竟然把老爸爸限日期赶出家门!天理何在?施老先生的第二个女施xx竟然联合姐弟一起赶老父亲离开自己的住家!…她竟然有脸这样做!」。 一时舆论四起,连电视台都报导此事,二女儿因而遭网路霸凌,需要接受心理治疗

施翁向法官表示,原告是他的二女儿,他与亡妻在老家住了21年,妻子身亡,女儿因遗产保险金与他意见不合。习俗上未亡人若送亡妻出殡,就表示要与亡妻「恩断义绝」断却夫妻情分,所以他才忍痛不送亡妻出殡,否则就是他对亡妻不忠,但他年迈又重病,妻子过世后,子女没扶养意愿,因此才找看护来照料,却被子女误会他想续弦。

二女儿毫无预警张贴搬迁通知,他无法相信女儿会做此危逆孝道的事情,还要以断水电对付重病老父。他虽不愿搬迁,却也迫于无奈,最后只能离开寄居被告陈友租处,由陈及林2人提供援助生活。因他对女儿所做所为难以容忍,才请被告陈、林协助公诸于世。

陈、林2人均表示,是替施父感到不平,才决定将此事爆料于网路,让大家评评理,施翁不懂网路,他才将事实PO在「新竹爆料公社」,他PO的都是事实,她的所作所为的确如此。

法官调查,陈在脸书公开张贴二女儿的真实姓名、年龄、婚姻状况个人资料,违反个资法遭判刑4个月,易科罚金12万元。林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刑3月,易科罚金12万。而施翁违反个资及诽谤罪判刑6个月,目前正在上诉中。

法官认为,施翁的确有领取亡妻的240万元保险金,但陈用「比畜生都不如的败类」在网路上骂人,已超越合理评论范围,且于网路公开他人个资,属不法侵害他人名誉及隐私。林PO文虽然是对施翁遭儿女赶出家门之事表达意见,但用语过于偏激不堪,应负连带赔偿之责。

法官又认为,刚经历丧失老伴的施翁,原本应享有幸福家庭生活,但因沟通误会遭女儿赶走,子女不闻问,而二女儿也因与父亲沟通认知落差,误认父亲在母亲尸骨未寒之际即对母亲不忠,未考量父女亲情,张贴公告于乡里,公开羞辱施翁的手段确实激烈,而施翁友人公开父女不合家事及涉及私人隐私,法官考量,被告用网路传播速度远超过街谈巷议,因此判施父及陈男应连带赔偿3万元,另施父与林男连带赔偿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