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送2365万分手费」给前女友! 她无辜:「被亏欠」的金钱赔偿
上海人妻林琳和老公感情甜蜜,但她日前偶然看见老公李畅手机,发现对方竟然多次转帐「分手费」给前女友吴玥,总额高达550万元人民币(约2365万元新台币),气得她一状告上法院。
根据澎湃新闻报导,林琳和老公相识不久后就坠入爱河,很快就结婚了,林琳婚后偶看见老公手机有数笔大额转帐纪录,收款人正是前女友吴玥。李畅承认,因为吴玥不断纠缠,要求给「分手费」,为了不影响婚姻就给钱了。
林琳又惊又怒,一边要求李畅与吴玥断绝一切往来,还到吴玥工作的公司大闹一场,但她之后又发现,李畅固定约每月转帐给吴玥,一次50万元人民币(约215万元新台币)。林琳再度和李畅对质,老公坚称没有暧昧,但却给不出解释。
林琳气不过,将李畅和吴玥告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林琳要求,李畅对吴玥转帐的赠与行为无效,应返还全部转帐款项合计2365万元。李畅完全同意林琳的诉讼请求,也同意吴玥将全部款项2365万元全部返还给林琳一人。
但吴玥却反驳,自己与李畅相恋多年,本已谈婚论嫁,但因林琳的介入导致分手,李畅出于对自己的前感亏欠,主动提出金钱补偿,并在其婚后半年内,分笔转帐给吴玥200万元人民币(约860万元新台币),这笔「分手费」是男方自愿给予的。
除了分手费之外,李畅先前曾为公司出面向吴玥借款,念及旧情,吴玥出借给公司330万元人民币(约1419万元新台币),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还款时间为2022年;先前林琳到公司大闹之后,李畅在吴玥的催促之下陆续转帐还款,合计金额为350万元人民币(约1505万元新台币),与《借款协议》约定的本息金额相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畅婚后半年内,未经妻子林琳同意,数次向前任女友吴玥支付「分手费」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损害了林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益,应属全部无效。最终,法院判决由吴玥返还林琳860万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