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挖黄金期限到 申请展延再努力
为完成父亲遗愿,69岁安姓老翁特地从嘉义到台东知本挖黄金。(蔡旻妤摄)
黄金梦碎?为完成父亲遗愿,69岁安姓男子日前特地从嘉义到台东知本挖黄金,与合伙人刘姓男子开挖12公尺后发现有人为痕迹,深信地底下埋有2000台斤黄金,然而截至5日下午5点的最后期限,仍未挖到黄金。刘姓合伙人昨强调,已向国有财产署申请展延,择日再挖。
安男的父亲在日据时代曾在台东知本当警察,听闻日军离开台湾时,在知本海边、前捷地尔开发区埋下许多东西,传闻其中也有黄金。安男说,父亲离世前又提醒他,未来有能力一定要到台东挖掘确认。
因开挖经费庞大,安男找到刘姓男子合作,向台东县政府及国有财产署申请开挖获核准,期限从3月16日开始,却遭到知本部落卑南族人以传统领域为由阻止,经协调未果,4月7日欲再开挖,族人再度出面阻止。
由于2人共缴交208万元保证金,加上开挖工程所需费用超过100多万元,若再不开挖等于投资心血都泡汤,眼看昨日就是申请开挖最后期限,刘男在前天恢复开挖。
刘男出示科学调查结果自信表示,开挖前已请波兰专家及台大教授到现场做光谱仪金属探测,结果光谱仪呈现大量红色反应(红色代表黄金),推估约2吨的黄金埋在地底约7到15公尺深处。
刘男昨日开挖至12公尺深时,发现土质松软且有人工痕迹,「我信心满满,应该有东西」,然而下午5点一到,却什么也没有,因时间有限,从前天到昨天开挖深度及范围不够,他说「只能期待日后再继续挖」。
国有财产署南区分署台东办事处主任萧𪸩俊表示,安姓老翁是依法申请开挖,程序并无不法,日前也提出再度开挖申请,目前仍有资料尚未补齐。
依据《国有埋沉财产申请掘发打捞办法》15条规定,申请人掘发打捞获得金块、银块、金属货币及珠玉珍宝等财产时,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执行机关处理费用后,40%为申请人报酬。即挖掘所得6成归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