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國會改革「太上院」全覆議 行政霸權毀憲亂政

行政院长卓荣泰。图/报系资料照

赖清德总统就职至今尚未满月,朝野早已烽火连天。行政院前天将国会改革法案冠上「七大罪名」,包含民进党认同的项目在内全数覆议,为反对而反对,除了加剧朝野紧张,行政院如「太上院」般的全数否定立院的法案,毫无掩饰的行政霸权,赖政府未来四年执政,还能如他在五二○就职演说所称,「团结力量大,继续壮大国家」?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后移请立法院覆议。但宪法并没有规定,行政院可以针对立院立法过程指手画脚,甚至定义哪些立委要行使的职权属于违宪,作为提出覆议的理由。

可是在这次政院提出的覆议理由中,第一点就指立院在审查国会改革法案时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很明显仍停留在过去八年民进党完全执政的思维,把立院当政院立法局,毫不掩饰的干预立院内部的议事争议,这才是有违院际分际。

而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就算在现行的立院职权行使法也明定,「立法委员于总统国情报告完毕后,得就报告不明了处,提出问题」,「就前项委员发言,经总统同意时,得综合再做补充报告」。立院这次修改仅将国情报告改为定时举行,且总统应依序即时回答,却被政院代替大法官扣上违宪的大帽子,掩饰让赖总统面对民意的窒碍难行。

行政院也指出,认为调查权与听证权要有节制,这次修法设计会侵犯监院职权,违反权力分立原则。但若真的监察院的职权遭到侵害,监院大可以照「宪法诉讼法」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违宪之判决,哪用得着行政院越俎代庖,拿来当成覆议的理由。

在民进党发动青鸟行动将国会改革丑化成「国会扩权」后,政院提出的覆议却明显逾越院际分际,干预立法、司法、监察三院的宪政权力,政院恐怕才真的是赤裸裸毁宪乱政的「行政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