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抗「保育杀手」污名 铜门部落青年:好猎人不抓穿山甲

▲为了洗刷外界对原住民的误解,部落青年站出来强调「好猎人是不抓穿山甲的」。(图/拉高‧迪迪提供,请勿随意翻拍,以免侵权,下同。)记者陈思妤/采访报导

花莲县秀林太鲁阁族的狩猎祭将于10月3日至14日间登场,能够合法猎捕的物种清单上,包括去年即有的猕猴飞鼠及山老鼠等5项,今年增加5项保育类物种,其中包含9月28日被第17届联合国「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会议(COP17)通过,由附录二提升至附录一(禁止在国际间交易,受到灭绝威胁的物种)的中华穿山甲 (Manis pentadactyla)。

此消息一出,立即受到许多动保团体的反弹,质疑原住民是「仗恃着特定族裔的特殊待遇特权」,也向政府喊话「国际重视濒绝物种猎捕贸易,结果台湾反其道而行」,对此,有许多原运人士以及部落青年纷纷表态自清,铜门部落会议的发言人拉高‧迪迪在脸书上张贴「我是好猎人,我不抓穿山甲」等照片和文章,并强调「不管CITES怎么说,我的传统本来就不打。」希望透过族人的响应,一起向大众宣导,避免社会的误解。

▲在进山狩猎之前,部落耆老都会向猎人们进行宣讲,并要求众人必须符合规范

其实原住民在进山打猎之前,都会先举行相当庄严的仪式,地方耆老会向猎人们宣讲,出发前要告知祖灵,祈求来回平安、感谢祖灵,参与仪式的猎人们也必须宣示遵守猎捕活动自律规范或公约。有部分原民朋友在社群网站上表达无奈,认为申请表大多是公部门的行政人员依照过去资料照抄,让不熟悉狩猎文化的人来替传统猎人申请狩猎,完全没有考虑文化内涵还有生态现况,让遵守部落教育,重视山林资源的部落猎人承担污名

▲原民部落历来就有对山林资源的规范,无论成文不成文都是深刻蕴藏在文化里的,上图为民国105年4月之公文

原住民族青年阵线的成员Savungaz Valincinan(布农族)受访时说道:「无论申请数量列表上面怎么写都非常荒谬,当然大众看到会误解,因为这个制度本身就不合理!」她表示,没有一个猎人今天进山能预先知道自己会遇到几只山羌、几只山羊,更何况要先列出来,再者,穿山甲本来就不在原住民的主要狩猎对象之内,反而是原住民最常打的三种动物:山羌、山羊、水鹿,在某些部落的数量甚之多到会成群结队的在街上出现,更有许多山区出现大量树木被水鹿「环状剥皮」的惨状,政府和所谓的专家学者不信任原住民的保育观念,只顾着保护A物种,却忽略生态间的平衡,间接地导致B物种的生存环境被压迫

▲中华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是濒危动物。 (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可以理解社会大众对于「滥捕」和「濒危动物」等问题的担忧,但其实原住民族本身的传统文化里面就有相当深刻的「永续资源利用」观念,尤其太鲁阁族人是非常强调遵守祖先遗训(gaya)的民族,布农族也有Samu(即道德法律、生活规范 ),这些都是原住民族集体性的自我约束,即使没有经过文字化,也不代表未来不能文字化。国家剥夺了部落的权力,当然会造成部落规范没有强制力,但回归部落自主管理的问题时,不能觉得等部落准备好了再把权力还给部落,要相信原住民族因为靠近土地、认识土地所形成的谦卑和珍惜。

此外,Savungaz Valincinan更强调:「永续资源利用,不是把山林地都圈起来什么都不要打、不要用,而是把人放进生态里。过去部落里的狩猎文化对于猎人的定义很清楚也很模糊,因为社会分工的关系,女人负责采集,而男人几乎人人都是猎人,但猎人的认定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这个人在进山打猎时有没有尊重环境?可以说是同侪效应。」她说,把权力还给部落,让部落有约束的能力,人们就能在同一个生活圈里互相约束,现在按照保育团体习惯的现代约束方法,「山老鼠」还是一样猖獗,而针对原住民的狩猎文化进行无效的规范,只是会伤害到没有要犯罪的人而已,「保护环境和物种,不是全部都包一包就好,要思考我们对于环境的想像是什么,要怎么一起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