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要求别再说 李净瑜秀双臂刺青泪喊:我以你为荣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进党党工人权工作者明哲中国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湖南岳阳中级法院11日开庭,李明哲对被指控罪名一律认罪。对此,在场旁听的李妻李净瑜会后举起她刺下「李明哲,我以你为荣」刺青双手,哽咽地表示,李明哲跟她说,「你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我知道他的真心话是什么。他还告诉我,从今天起不必再缴房租给我婆婆」。

▲李净瑜秀刺青。(图/李明哲救援大队提供)

李净瑜在庭讯结果后回饭店受访,她表示,现场可以看到她以饿虎扑羊的方式扑到李明哲身上,因为她知道进入法庭时,什么东西都不能带,「我只想告诉他,当我预期他会在法庭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时,身为他革命伙伴、相知相恋20年的我,对于李明哲是人权工作者的注解,我给了他这样的定义」,她举起双手,秀出「李明哲,我以你为荣」的刺青,强调不管世间如何评价,不管这个公署如何评判李明哲,「这就是我给你的定义」

她也说,参与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署大会,我不是来到法庭,做过历史研究,跟真的历经一场政治迫害大戏,其实差别还是很大」,几个小时下来,她尚在震憾教育当中

而在会后,李净瑜说,她被允许见到李明哲,在所有人监督下,李对她下了指令,「你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可是他的手捏紧我,他的眼睛也在眨,我心好痛,但我不会被蒙蔽」。她强调,20多年的相恋,「我知道他的真心话是什么。他还告诉我,从今天起不必再缴房租给我婆婆」。

李净瑜表示,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我是一个自由人,我没有这份特权,我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

▲李明哲认罪。(图/翻摄自法院直播

她难过表示,今天,世界和她都一起见证了这一场政治大戏,也见证了台湾的核心信仰与价值和中国的差异性,她的心很沈痛,这一场政治大戏,赤裸裸地说明了一件事情,「台湾的论述习惯,在中国就是叛乱行为。台湾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李净瑜说,她行前就声明,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说出某些难堪的言行,请国人体谅,那就是中国政府的拿手好戏「被认罪」而已。而她已疲惫不堪。

针对手上刺青,她解释,手上的这些字,是一个高贵的中国人给她的灵感,「他活在千年前的中国,他叫做岳飞。他,精忠报国,我,以李明哲为荣」。据指出,李净瑜几天前就已完成刺青。

李明哲救援大队则声明指出,李明哲和他的中国友人仅仅涉及以和平言论关注及鼓吹中国人权及民主,从未进行任何暴力武装行为。而宣扬民主人权、组织结社均属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公约所保障的基本权利。中国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不该不了解行使基本人权绝对不是犯罪。中国在法庭上所举出的「罪证」,包括发贴文四十条、组织社交媒体群组,都是人民行使基本权利的合法行为,应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障。

他们强调,在本案法律程序方面,除了长期秘密拘押,未依中国刑事诉讼法通知家属,未充分保障被告自由选任律师辩护的权利等问题之外,中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李明哲并非中国公民,今日在法庭上被控的行为,即便属实在台湾也无一构成犯罪,因此,中国法院对该等行为并无管辖权,必须立即释放李明哲,呼吁中国政府,按照中国宪法及国际人权法保障言论结社自由的原则,无罪释放李明哲;也呼吁台湾政府,应该为全体国民主张权益,对两国间关于刑事管辖权的争端做出严正表态,以免所有台湾国民沦于中国刑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