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污水處理場未完工違法發照 竹縣:依法行政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今天说,宝山乡1处社区专用的污水处理场和下水道系统疑未完成,但竹县府即发放建使照疑违法,新竹县府说,所有审查及核发过程皆依法行政。

陈椒华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依1993年通过的环评结论,这处社区的污水处理设置需于第1期建筑物完成,请领使用执照前及应完工试转,并需依法申请排放许可证。

她说,但目前住户的生活污水疑未经处理即排放疑违反环评,且环评通过的是处理245户社区生活污水,但建商却超盖至437户,已明显与环评书不符。

陈椒华表示,此处社区已有部分住户迁入,且有172户取得使用执照,但规划做污水处理厂的枋子坑段129地号迄今似未完工,也查无建照使照,新竹县政府可能涉嫌违反下水道法就核发住宅使用执照。

竹县府提供新闻资料指出,此案开发计划含污水处理厂及专用下水道,其中污水处理厂及专用下水道业于1996年取得杂项使用执照,并于2018年依下水道法申请设置污水处理厂,这个社区全区建置社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以收集全区污水,处理后合法排放。

县府说,社区2018年提出相关申请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排放许可文件,申请范围属整区,也包括污水处理厂位置,申请表单中不需填写全区所有地号,如后续需要更正地号可申请变更,对于审查及核发过程皆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