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鑫/别人吃面你喊烧-驳反换柱的白色正义联盟

作者李洋鑫(台中市人)

作为一个反台独的团体白色正义联盟选择支持同样宗旨是旗帜鲜明反台独的洪秀柱不足为奇。国民党身为仰赖人民给予选票才得以生存的政党,各种大小举动受到外界批评指教是很正常的、应当的。然而这并不代表一个党连内部规章的诠释权都是任「外人」说了算,特别是这个外人还是别的政治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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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正义联盟12日记者会的三点声明笔者看了颇不以为然,反驳如下:

1. 临全会依据党章规定无权取消总统提名人资格,所以如柱姐所说,不可以「换柱」召开,于法无据,顶多修改党章,那也是后续提名人才适用。

假若我们去阅读国民党党章,便会发现这个推论根本是无稽之谈。国民党党章第四十一条就讲白了「本党章解释之权,属于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中央委员会」,既然如此只要国民党不违反国家法律白盟整篇声明也不敢这样指控),高兴修改党章,或者高兴如何解释,都是归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或者全代会说了算,难道不是?国民党究竟能或者不能修改党章之后马上生效,立刻换柱,国民党以外的团体顶多只能以中华民国国民的身分评论「对或不对」、「社会观感」,「能或不能」绝对轮不到白盟来指点江山。

2. 临全会17日召开,将造成许多海外代表无法参加,实属不公不义,一般需2个月前公告

这边白盟连国民党党章都不敢提,只敢说「一般需2个月前公告」,而问题人民团体法第25条已明定「因紧急事故召集临时会议,经于开会前一日送达通知者,不在此限」了。

3. 根据党章规定,具有提名人资格,如要取消,除非犯法事由,否则不可擅自取消,这点怕党内提名制度乱了,所以才订下,现在是谁在乱来?!

这边白盟同样也举不出具体党章第几条第几点有规定「仅限犯法事由才能取消提名人」资格,只是直接把不同意见者扣上「乱来」的大帽子,这样薄弱的指控,国民党拿党章第四十一条「本党章解释之权,属于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中央委员会」就足以彻底打脸了。

综合这些日子白盟以及其他个人/团体的挺洪说帖看来,即使写得再用心文字再说,都还是无法找出一条足以打脸国民党的路,让国民党不能透过诠释或修改党章,进而在合乎制度的原则下成功换柱。换个角度想,挺柱人士拿制度出来绑架国民党,恐怕也是无奈心虚的表现,因为无论是社会观感还是选票流向都不站在反换柱这一边,当然只能拿制度的神圣性出来霸王硬上钩,干涉人民团体内政了。

●作者李洋鑫,台中市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