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運動部組織法 下設1署3中心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29条修正案,配合行政院增设运动部,将现行部的总数从14个调整为15个,行政院将增设运动部再往前迈进一步。国民党立委与民众党立委麦玉珍(左)三读后举牌合影。记者林澔一/摄影

在朝野同声力挺之下,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运动部相关配套修法及立法,成为台湾运动政策的里程碑。「运动部组织法」明定,行政院为办理全国运动业务,促进全民运动等,特设运动部,掌理国家运动政策与法规的研拟等10款事项,也下设全民运动署推广全民运动、增国民健康。

运动部设计为「1部、1署、3中心」,下设全民运动署,并有国际事务司、竞技运动司、产业及科技司、设施规划司、综合规划司、适应运动司共6个司,及国家运动训练中心、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3个行政法人,拚今年8月挂牌,预算200亿元。

行政院会去年10月中旬送出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行政院组织法、教育部组织法、国家运动训练中心设置条例、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修正草案;另有运动部组织法、全民运动署组织法、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及废止教育部体育署组织法9法。

立法院上周五三读修正或通过运动部相关法案,先是修正「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放宽部、署总额,为行政院增设运动部做准备,今天院会再接续三读修正「行政院组织法」第3条条文,明定行政院设运动部。

接着三读通过「运动部组织法」,明定行政院为办理全国运动业务,促进全民运动等,特设运动部,掌理国家运动政策与法规的研拟等10款事项,国家运动政策与法规的研拟、规划、推动、管理及监督,运动产业发展及运动产业人才的培育等,也规定运动部设全民运动署。

接着,立法院会三读通过「运动部全民运动署组织法」,明定运动部为办理全民运动的全龄化与社区化发展,促进竞技运动全民化、各层级赛事推广、运动教育及技能发展,形塑运动文化,特设全民运动署,并掌理9大事项。

此外,为发展运动产业,行政院规划新设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立法院会稍早三读通过「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设置条例,为建构优质运动产业环境,促进运动产业发展,特设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掌理9大业务范围,而该心中为行政法人,监督机关为运动部。

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下午主持立法院院会,三读后敲槌宣布通过「行政院组织法第3条修正案」,增设运动部,随后并三读通过运动部组织法,明定运动部掌理「国家运动政策与法规之研拟、规划、推动、管理及监督」等十大事项。记者余承翰/摄影

立法院会也接续三读修正通过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部分条文、国家运动训练中心设置条例,其监督机关都从现行的教育部改为运动部,也完成教育部组织法修正草案等相关配套修法。

民众党立委吴春城说明,跨党派、跨部会对运动部都有高度共识,未来要有「部部都是运动部」思维;国民党立委林倩绮也称这是重要里程碑,是体制改革的体现,更是对运动员、教练、相关产业长期努力的肯定与支持,体育政策将全面升级。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指出,运动能超越党派、跨越世代,是最能团结台湾、促进认同的国家软实力,世界棒球十二强赛事中,国家代表队展现韧性与实力,获得世界冠军,凝聚、激励了全体国人。今天完成修法,是在纷乱对立的国会里,难得的正能量,证明朝野能合作,政治可以破冰。

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下午主持立法院院会,三读后敲槌宣布通过「行政院组织法第3条修正案」,增设运动部,随后并三读通过运动部组织法,明定运动部掌理「国家运动政策与法规之研拟、规划、推动、管理及监督」等十大事项。记者余承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