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消防法 劉世芳:讓消防安全制度更趨完善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消防法部分条文。内政部长刘世芳说,修法让消防安全制度更趋完善,增订消防人员安全卫生防护专章,另强化吹哨者机制并提升企业落实自我风险管理,增进公共安全。
内政部透过新闻稿表示,立法院会三读通过修正消防法部分条文,总计增修24条文。在增订职安专章方面,修法后将由中央成立安全卫生咨询会,并提出政策建议,也在各级消防机关成立专责单位及人员,扩大基层消防员参与机制,也明定各级政府应优先编列相关预算;各消防机关如有违规情形,将处新台币3万元到30万元罚锾。
强化吹哨者机制上,内政部说,为鼓励检举不法,扩大危险物品场所揭弊者范围,修法将原从事危险物品工作行为人,扩大为场所所有工作者,并明定地方政府应以实收罚锾总金额收入一定比例提充奖励金,提高厂商平时未落实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罚责。
内政部表示,另外新增发生火灾时,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或达管制量30倍危险物品场所,未依消防防护计划或防灾计划执行灭火、通报、避难引导等业务,处2万元到30万元罚锾。
内政部说,为强化消防人员资讯权行使,储存化学品仓库及场所,应常时备置消防抢救必要资讯,火灾时如未指派专责人员提供相关资讯,最高可罚1000万元,厂商如果未落实自主管理致人死伤,最高可课予管理权人7年刑责。
刘世芳表示,感谢立委就吹哨者机制强化、仓储与实验室入法、义消人员适用安全卫生防护事项等课题,提出宝贵意见,让消防法修正更趋完备。
刘世芳说,借由这次修法,期能回应社会对强化公共安全、落实消防人员工作安全保障的期待,并将持续推动促进消防人员救灾安全的各项计划,从法制面到执行面,有效达到修法目标,强化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