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专盗领 台新银彻查并报警侦办

台新银行理专涉挪用资金客户近3亿元,新银行15日回应,银行在客户反应帐务异常后就立即彻查,并发现理专涉嫌挪用客户帐户资金,初步了解之后,随即发出「重大偶发事件通报主管机关金管会,并且已报请检警侦办。

相关消息指台新银客户被挪用资金约3亿元,对此台新银表示「还在深入查验并厘清」,但此案如有损及客户权益,将负责保障客户权益。至于对涉案理专,台新银行除报请检警侦办,将依法究办,绝不宽怠。

金管会已于12日收到台新银通报重大偶发异常事件,依规定台新银应在本月23日前向金管会提供查核调查报告,防堵金融从业人员挪用资产弊案再次发生。

据悉,本案是有客户发觉帐务汇款出入异常,向台新银反映,台新银向刑事警察局侦七大队报案同时解雇周男。后经警方报请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并境管后拘提周男,讯后依违反银行法特别背信罪(第125条之2,不法获利金额超过1亿元)、洗钱防制法、诈欺、伪造私文书罪嫌,押解台北地检署侦办。

检警初步调查,周男任职台新银行财务理专达十年,自2010年6月间开始借由推销金融商品基金股票债券及其他衍生的金融商品等)或宣称能私下协助客户投资,要求客户于多张空白出款表单用印或签名,之后将客户帐户的金钱汇款至自己亲友银行帐户,并且利用他人帐户制造资金断点,最终汇回自己名下帐户。

台新银表示,本案经客户反映帐务有异常汇入后便立即着手彻查,并在第一时间主动向金管会发出「重大偶发事件」通报,也报请检警单位侦办,会保障客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