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成电影院?粉丝页24小时轮播电影 律师警告:已触法

脸书上许多粉丝专页直播著作权的电影律师提醒行为已经触法。(图/翻摄自脸书)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脸书变成电影院网路名人谷阿莫去年才遭电影片商提告侵权,案件虽仍在审理中,但也显见台湾人著作权法观念的不足。近日越来越多脸书专页都在网路「直播电影」,借此吸引网友关注,如《艋舺》、周星驰系列电影都被直播过多次,甚至连院线片都被同步直播。律师提醒,在脸书中直播电影,无论上线观看人数多寡,行为都已经违法

网路名人谷阿莫近年在YouTube上推出「X分钟看完某某电影」系列短片,让许多网友借着类似「懒人包」方式迅速了解电影内容,并借由重制、评论各电影,加上个人独特风格口白,在网路中迅速窜红,去年更荣登「Youtube百万订阅名人堂」,但遭片商提告侵害著作权。

谷阿莫遭提告后,曾开直播澄清,认为自己的影片已经经过重制,有加上自己的评论及想法,应属「合理使用」的范围。但遭侵权的片商认为,他在网路上播放大范围的电影内容,并依据点阅率跟YouTube拆帐,已是营利行为,与《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并不符合,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审理中。

谷阿莫事件发生后,有越来越多脸书专页在晚间公然直播电影,借此吸引网友按赞分享,增加曝光度,借此推销产品游戏等。影星刘德华甄子丹等人主演的《追龙》、周星驰系列电影如《美人鱼》、《威龙闯天关》等都被直播过多次,上线观看人数突破数百人,完全无视片商的智慧财产权

律师指出,无论线上观看人数多寡,在脸书上公开直播电影的行为都已经触法,依《著作权法》第92条规定,擅自以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演出、公开传输、公开展示、改作编辑、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75万元以下罚金

除了刑事责任外,片商也可对直播的人提出民事求偿,但片商必须佐证损失证明,脸书直播电影类似以往游览车中,司机常会准备电影供不特定乘客们观赏,但只要「没有经过授权」,就算车上仅有1名乘客,也算公开放映,仍属违法。警方表示,只要片商认为权益受损即可提告,员警也会全力配合搜证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