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警鸣笛飞奔自杀现场救援 驾驶超车挡路掰:我开音响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台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巡逻警员去年3月14日下午4点多鸣笛赶着前往处理自杀事件途中竟遭刘姓驾驶开车挡路,事后开出3600元的罚单并吊销驾照。刘男辩称,当时是因为车内音响才没办法正确判断声音的来源,于是诉请撤销罚单,但最后还是被法官打脸「根本是故意的」并驳回告诉。

刘男主张,3月14日下午4点多他开车行经师大路金门街口时,疑似有听到救护车之类的鸣笛声,才正要关掉音响听听看声音来源,左前方就突然冒出一辆警用机车,他吓了一跳急忙踩下煞车,只见警员上下挥动闪烁的指挥棒,于是立即缓缓靠右闪避,配合净空道路

▲警员鸣笛赶着要去处理自杀案件,其他车辆都纷纷避让,只有刘男挡在前方。(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刘男表示,当时前后状况只有3秒钟反应时间,「我的左前方是一辆小货车视线完全被挡住,前方的车辆也都是正常前进。」加上车里又开着音响,当下没有办法判断警笛声正确方向,并不是故意不礼让,没想到事后却被开了一张3600元的罚单,就连驾照也被吊销,越想越不服气才会提告请求撤销。

对此,警方出示搜证影片并强调,当天两名警员接获辖区内有自杀案件通报,于是立即开启警报器赶往现场,其他车辆都停止避让,仅刘男没有避让还迳自往前开,他们还有按喇叭提醒,但对方依旧没有反应,显然已经违反「闻警备车警号,不立即避让」的规定,事后开罚也是依法举发,并没有违误或不当。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刘男声称前方有货车挡住视线,但他超车之后仍继续挡在警车前,就算车上有开音响,警员一路鸣笛加上按了6秒喇叭,按常理来说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听到,显然他是故意不避让,因此驳回告诉。

● 《ETtoday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0800-78899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