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7/大巨蛋世纪攻防战,看热闹还是看门道

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说,若他涉有大巨蛋不法情事,愿碎尸万断。图是2006年12月赵藤雄参观台北小巨蛋。(图/东森国际提供)

因为大巨蛋案,远雄与台北市政府双方不断地隔交火。远雄集团声明,大巨蛋并没有公安问题,且建筑成本超过300亿元,回馈金也从40亿元调到45亿元。台北市政府指出,大巨蛋造成松烟古迹烟囱倾斜、逃生梯消失17座等疏失;对于松烟烟囱倾斜,也由台北市文化局提起民事诉讼向远雄求偿。2016年9月间,第一审之台北地方法院判远雄应赔偿台北市文化局75万余元。

就在廉委会报告出炉12天后,台北市政府祭出大绝招,以大巨蛋主要构造未按原核准图说施工达已申报楼层数三分之二,属情节重大,2015年5月20日,依《建筑法》第58条第1项第6款发函勒令远雄大巨蛋停工。但这一击,远雄并没有被击倒,也不打算认输

远雄在被北市府勒令停工后,痛批单位没有依法行政,随后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诉讼复工。此外,台北市政府不断以2015年4月所提出的「7项安全基准规范远雄大巨蛋,此举更让远雄回击是「私设刑堂」,缺乏法源基础。远雄面对台北市政府接连出招,也向监察院陈情,指控台北市政府要求大巨蛋无限期停工,违反「比例原则」等疏失。远雄与台北市政府经历谈判媒体放话、扬言解约接管及提告,处于「改善期」。

北市府于2016年6月正式发函远雄,要求远雄2016年9月8日前具体改善完成,若远雄不配合,台北市政府依合约做相关处置,很可能直接解约;若时限到期仍未处理,就进入解约程序,届时会先通知银行团看是否愿意接手,银行团若无此意愿,台北市政府将另以接管或买回等方式处理。

2016年7月2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针对远雄声请复工案,认定为避免造成路过民众生命安全危害,市府不应命远雄全面停工,该工程已完成部分必须有适当措施,此举等于让远雄可以部分复工,远雄视为大胜利,认为行政法院的判决优于台北市政府停工令,远雄集团决定执行行政法院的判决,停了一年多的工地,准备复工,双方僵局稍解,但仍互不相让。

2016年8月11日,远雄向监察院控诉台北市政府的陈情案有了结论。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台北市政府对台北大巨蛋的停工处分并无违误指远雄巨蛋任意修改原核准图,边做边改,致引发公安疑虑。同时,调查报告中,也指出台北市政府仍应考量该停工处分的执行规模、范围与时间长短,以避免违反比例原则。

在这调查报告中,监察院也针对大巨蛋案再度纠正台北市政府,指台北市政府对于大巨蛋的勘验,有75次未依据BOT契约约定尽勘验责任,且就远雄巨蛋未按图施工所衍生的公安疑虑,台北市政府没有考量与远雄巨蛋具有BOT伙伴关系共同改善,而是透过媒体忽而说要解约、忽而说要换手,致双方的信赖关系已破坏殆尽,显有不当。

监察院调查报告的最末,指出台北市政府与远雄巨蛋应依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与自治条例,以先行报备施工方式防止危害发生,对于维护公共安全并就大巨蛋争议,开创解决问题契机,更呼吁双方面对国家重大公共建设,希望各级行政机关能正视问题,相互合作,主动积极解决大巨蛋相关争议,以重建政府威信效能,并维护百姓福祉与国家利益

此一调查报告,似乎为远雄与台北市政府找了一个不错的下台阶。(本文转载自《都是巨蛋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