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完善选制12个月内要完成 将亲自督导「不下放他人」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路透社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近日接受《大公报》专访,强调完善选举制度时间表非常紧凑,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不存在「尽量做」的情况,而且相关工作太重要,所以会由她亲自来督导,不会下放给他人。

林郑月娥指出,完善选举制度的时间表非常紧凑,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不存在「尽量做」或是「做到就好做不到就不好」的情况,「当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后,我和特区政府全面配合有关修订工作,完成本地法律修订。」

林郑月娥表示,这次法律修订的内容未必复杂或很多争拗,但牵涉太多条文预计有超过20条的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需要进行修订,有些法律修订是牵一发动全身,「你在这里改了,可能其他法例都要相应去改,所以这是非常之人手密集的工作,政府倾向以综合条例草案形式处理,而不是逐条写出来。」

▼林郑月娥赴北京参加两会。(图/路透社)

林郑月娥强调,法例草拟工作、听取各界意见或提出意见的工作,乃至向公众解说的工作,皆由她亲自督导,因为「这件事太重要,与香港国安法不相伯仲般重要,所以我不会下放给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

林郑月娥提到,要预留足够的时间给立法会进行审议,目前已经得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支持,相关审议会议将「开快车」,或视乎需要增加会议,甚至让其他会议让路等,「我与梁君彦都强调要有足够时间审议,不能太仓卒,因为这么重要的条例,宁愿多开会议,会议时间长一点,拨走其他会议腾空立法会会议时间表去处理。」

林郑月娥还说,在这个历史转折点,作为仅是香港特区官员,能够因为做了保护国家安全的事,因为承担,而引起个人受到这些影响,可能是一份光荣,「相信今次完善选举制度还会引来个别西方政府采取行动。但我们个人就不会怕了,因为中央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