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死鸡捡回家当饲料 彰化猪农被判1年2个月

▲彰化一名男子路边死鸡回家喂猪,被判刑1年2个月。(图/示意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路边的东西真的不要乱捡!彰化一名许姓男子发现路旁有一大袋死鸡,便捡回家当饲料,但由于死鸡属于一般事业废弃物,他又没有处理许可,被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判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据判决书,以养猪为业的许男去年11月发现一家鸡场将一袋死鸡放在路旁,约有260只,便将其搬上货车,想要拿回家当猪饲料,结果县府环保局稽查人员发现,移送法办

检方认为,死鸡属于一般事业废弃物,而许男未领有废弃物处理许可,迳自加以处理,已经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因此将他起诉。法官审理时,由于许男坦承犯行、没有前科纪录,且犯行并非重大,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2年。

另据《自由时报》报导,彰化县环保局长江培根表示,鸡场是事业体,因此死鸡视同事业废弃物,需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交由合法业者处理,不过若是一般民众处理零星的1、2只死鸡,可依一般废弃物处理,将死鸡放入垃圾袋,交给清洁队协助运送到焚化炉焚烧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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