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打擊偷拍!飯店非法偷拍最高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湖州公安局的警察在饭店检查空调设备中是否藏有偷拍设备。(图/取自央视)
大陆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4件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偷拍设备犯罪典型案例,依法严惩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偷拍设备犯罪,深入推进偷拍盗摄黑灰产业治理。大陆法院表示,将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提高打击治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偷拍设备。
案例一为旅馆偷拍,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石某等人在多家旅馆、饭店房间内安装偷拍设备,偷拍入住旅客的性行为,并制作成影片,通过即时通讯软体发布贩卖资讯进行销售牟利,共非法获利人民币29万元。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30万元不等。
案例二为非法使用偷拍专用器材。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为偷拍他人隐私,在电商平台购买偷拍专用器材,分别安装在三家饭店多个房间内,将器材、饭店房间Wifi和手机配对连接,使用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录像、下载录像的功能,若发现饭店房间内有人发生性行为,就将相关影片和截图下载至手机观看、保存并存储于电脑内。2021年10月,有旅客发现房间内安装有偷拍器材,随后联系饭店并报警。后分别判处颜某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颜某建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三为非法销售偷拍器材用于作弊诈赌。2020年开始,被告人闫某坤等人销售用于赌博出千的主机及其配件等产品,该主机外观如普通手机,侧边有微型镜头,内置软体会帮助计算玩法从而获利。案发期间从广州某公司至少购入价值人民币2950万元的主机及配件并予以销售。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以及人民币两万至一百万不等的罚金。
案例四为自行改装并销售具有窃听偷拍功能的设备。被告人陈某于2023年9月4日至10月2日间,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将二手手机改装成具有窃听、偷拍功能的设备后售卖,先后销售41部改装设备,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多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多元。后由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