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杆漏电老翁误触身亡 5名承包商、工人涉过失致死遭诉

基隆地检近日侦结,依过失致死罪,起诉5名负责更换路灯承包商工人。(陈彩玲摄)

新北瑞芳区一名简姓男子2015年12月在河床上捡拾螃蟹诱捕笼时,不慎触摸到漏电灯杆,遭电流电击身亡,基隆地检近日侦结,依过失致死罪,起诉5名负责更换路灯的承包商及工人。

判决指出,徐姓男子为某科技公司负责人专案经理,2014年3月与新北市政府签立「新北市南区征求民间参与节能路灯换装暨维护案」契约双方约定自开工日起1年内负责瑞芳、平溪贡寮等15区节能LED路灯换装工作,并维护管理相关器材,确保能正常运作,负起施工品质抽查、防止漏电的责任

徐男再将工程发包给王姓、李姓男子开立的公司,李男再找来黄姓工地主任及蔡姓员工进行施工,但2人于2015年5月于瑞芳区瑞滨路换装节能LED路灯杆时,并未设置接地线,导致电杆外端漏电,未料,同年12月底凌晨3点简男前往河床捡拾螃蟹诱捕龙时,右手不慎触摸到漏电的灯杆金属固定架,因另一只手扶著白铁栏杆,形成通路,不幸触电身亡。

检方侦讯时,蔡男黄男接坦承换装完节能LED路灯后,仅拍摄照片上传回报,未验收及设置接地线,但未曾或获报路灯杆有漏电情势全案台湾电力公司实地检测,确定该处有漏电情形,检方认为,徐男等5人皆有责任,均涉犯过失致死罪,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