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凌晨捡蟹笼「路灯漏电」惨死 维修商5人过失致死起诉
▲男凌晨捡蟹笼「路灯漏电」惨死,维修商5人遭控过失致死起诉。(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郭世贤翻摄)
新北市政府瑞芳区公所被控未善尽管理维护路灯之责,路灯维修孔盖内的变压器及断路器,年久失修变漏电,导致2015年12月间,简姓男子凌晨到瑞芳区河床要收捡螃蟹诱捕笼,却遭漏电路灯杆旁的铁栏杆电死,简男家属除了向区公所申请国赔获赔192万元外,也提告维护路灯厂商的徐姓男子共5人过失致死罪,基隆地检署侦结,起诉徐男等5人。
简姓男子2015年12月某日凌晨2点多,到瑞芳区河床要收捡螃蟹诱捕笼,时值大雨跨越排水沟栏杆后,因一只手触摸漏电路灯杆固定架,另一只手抓铁栏杆,遭触电身亡。简男家属妻子及2个小孩认为瑞芳区公所未善尽维修之责提起国赔诉讼,求偿300万元获判赔192万元,也向基隆地检署提出,更换维护路灯厂商的徐姓男子共5人过失致死罪之告诉。
经检察官调查,维护瑞芳区路灯者为徐、王、李、黄、蔡等5人,系由徐男的科技公司2014年承揽新北市瑞芳、平溪等15处节能LED路灯换装工程,并负责6年内的维护;徐男取得工程后将6年的维修业务转包给王、李姓负责的公司,另李男则将路灯换装及维护业务,交给黄姓工地主任及蔡姓员工。
案经地检署委台电公司实地检测,路灯的确有漏电情形,认定简男之死亡确与路灯漏电有因果关系,检察官将徐、王、李、黄、蔡等5人,近日依过失致死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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