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狼高铁特区随机性侵2女童导致下体大量出血 重判11年

高铁特区性侵2女童黄姓男子重判11年。此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竹竹北市高铁特区,爆发恶狼随机性案件新竹县新埔镇男子黄中琦,去年9月间挂上偷来的机车车牌,在高铁特区内随机找寻性侵目标,最后以手指性侵2名11岁女童,造成2女童下体裂伤大量出血。一审黄男重判12年,案经上诉,高院二审仍将他判刑11年,并裁定继续羁押。

判决指出,38岁的黄男在案发前1个多月,先偷了一块机车车牌,藏放在自己机车内伺机犯案。而案发于去年7月26日,晚间7点多黄男先骑机车从新埔镇义民住处出发,之后先停在巷子内,挂上偷来的车牌,再寻找做案目标。晚间8点多,他骑到竹北市高铁特区。

黄男见到2名11岁的女童小薇与小千,2人正要到附近的公园玩耍。黄男停妥机车后,从后方接近2名女童,随即抱起其中一人小薇,以手摀住嘴巴,强脱小薇短裤,并趁隙以手指性侵小薇,小薇下体裂伤出血。一旁的小千想要救同伴,但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伸手捏黄男背部。兽性大发的黄男放下小薇,转头抓住小千,也以手指性侵得逞,小千下体也因此出血。

黄男犯案后,骑机车逃逸,将机车骑到产业道路内,才换下车牌,并将偷来的车牌以塑胶袋包装后,弃置于桥下河水漂走,才返回住处。检警循线逮捕黄男,发现他还刻意修剪手指指甲,并关掉手机躲避追缉。检方声请羁押,法院裁准收押,黄男还当庭下跪痛哭,但检方不买帐,批评他是「鳄鱼眼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黄男重判12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仍认定黄男性侵2名女童,但黄男赔偿2女童家属共190万元,达成和解,因此高院改将黄男性侵2女童分别判刑8年与7年6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1年。本案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