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公部门带头用电动车 采购率至少三成

大陆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电动车比例不低于30%。图为大陆电动车工厂。(路透)

据大陆财政部网站去年12月30日消息,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要求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通知指出,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集中采购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国管节能〔2021〕195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现就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有关保障工作。

通知发布后,去年12月30日下午的大陆A股,新能源整车类股表现活跃,上汽集团上涨近6%,广汽集团短线拉升逾4%,宇通客车上涨超3%,比亚迪、中通客车等跌幅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