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规范房产仲介费 促房仲业合理降价

大陆7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超8万元人民币,义乌、玉环超过北上广深。图为义乌国际商贸城停车场车位接近饱和。(中新社)

大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之前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对10方面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其中「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尤其引发关注,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租赁经纪的服务费用,鼓励按成交价越高、服务费率越低原则实施分档定价,引导双方共同承担经纪费用,让过去常被争议的房产仲介费迎来改革。

据北京某大型仲介客户部负责人说「有的大型仲介机构已经不是一口价。」例如有些单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源,熟客佣金会给到5折,再往下会根据不同总价、交易难易度给予不同折扣」,坦言对于北京这样的总价较高的城市,仲介费一口价确实不适合市场。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指出,房地产经纪是房屋成交的重要角色之一,大陆二手房约有90%是通过经纪公司成交,新房的依赖性也很高。以往出现过黑仲介恶意提高房价,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与未明码标价等问题。

因此,该《意见》也明确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用户端等场所通路公示基本与延伸服务的具体内容、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据中新网报导,该《意见》从10方面明确监管措施,除提出「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的明确利多外,业内分析认为「引导交易双方承担服务费用」体现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也是一大亮点。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仲介房产交易既服务买方,也是服务卖方,理应二者都承担服务费用,建议应对各环节服务划分并合理定价,并写进三方合约。

该《意见》也要求,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地位不公高价收取费用;房地产互网路平台也不得强制对加入平台的业者采统一标准收费并干预自主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