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秀燕呛「中火燃煤再增10%」 环保署回击:条件18年前就存在
▲环署指出,操作许可条件容许10%弹性,早在18年前就存在。(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长卢秀燕今(26日)怒轰环保署发公文要求中火燃煤许可要再放宽10%,根本是大开环保倒车,无法接受。环保署回应,操作许可条件容许10%弹性,早在18年前就存在。
环署说明,有关「许可证记载之各项许可条件或数值,于未超过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制设施最大处理容量,且符合排放标准及本法相关管制规定者,得有10%之容许差值」。
环署指出,目前「固定污染源设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而该规定是延续90年11月7日修正发布的「固定污染源设置变更及操作许可办法」既有内容,至今已存在18年之久。
▲卢秀燕轰环署大开环保倒车。(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环署表示,台中市政府认为环署以一纸函文放宽空气污染排放规定,实际是台中市政府对法令规定误解。另外,今年11月11日相关解释函文,是因收到台电公司函文要求解释,环署基于法规主管机关,仅重申前揭法令规定,以秉持依法行政,维护法治秩序。
环署强调,维护环境品质及国民健康,是施政重点,已与经济部合作推动国营事业空气污染减量工作,以台电公司台中电厂为例,统计其空气污染物排放情形,已由105年3万8千余公吨,降至107年2万9千余公吨,减量比率达23%,且仍持续进行空气污染改善作业。而对于空品不良期间,环署指出,也要求台中电厂进一步降载,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