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开车门平均一天酿11死伤 机车族:最高只罚3600太轻!

▲乱开车门造成许多死伤意外。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汽车临停乱开车门导致别人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件层出不穷,像是彰化曾有阿嬷骑车载小孙子,遭违停买饮料驾驶开车门,撞摔对向车道肋骨断3根,因此立法院1日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未来最高可以罚款3600元,新制最快明年上路,但对许多机车族来说,「还是罚得太轻了!」「根本没有甚么吓阻作用吧!」

汽车驾驶乱开车门事件层出不穷,根据警政署统计,2012年至2015年肇事案件就有13718件,一共造成22人死亡、16525人受伤,平均一年就有3581件,每天有11个人因此受伤、6人死亡,像是嘉义曾有女骑士遭突开车门撞上, 车门插入右脚指缝差点截肢、还有基隆女驾驶违停开车门,后方公车撞上,车内乘客轻伤等案件。

因此立法院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临时停车或停车时,驾驶人或乘客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汽车驾驶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不过机车族还是认为,「这么危险只罚3600元,实在太少了,没有吓阻效果。」对此,交通部则表示,「实施一段时间后,如果没有改善,不排除建议提高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