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返台机票要自己出钱 外交部:一切依规定办理

▲遭海盗囚禁的台籍陆籍船员已顺利获释。(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针对阿曼渔船(Naham 3号)我国籍轮机长沈瑞章家属媒体告称,外交部要求签立契约书,承诺日后返还外交部代垫轮机长返台机票款,外交部25日说明,一切是依「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实施要点」的规定办理,绝非「缺乏同理心」。

外交部指出,10月14日获悉沈瑞章等26名人质可望于近期获释,国际非营利组织「海洋无海盗」(OBP)请各方提供船员返国机票时,外交部是依「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实施要点」第九项之规定,请沈瑞章之妻签署相关切结书。

针对要求沈瑞章还款,外交部说,该部提供之急难救助借款为协助旅外国人暂度难关,借支及还款作业程序皆有明确规范,且须接受监察院审计部之查核监督

外交部也强调,本案外交部是依相关规定办理公款支用及核销,绝非所谓「缺乏同理心」。

根据《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实施要点》第9项,「旅外国人遭遇急难,驻外馆处经确认当事人无法立即于短时间内依第八点方式获得财物济助,且有迫切返国需要者,得代购最经济之返国机票,及提供当事人于候机返国期间不逾五百美元(或等值当地币)之基本生活费用借款,并应请当事人先签订急难救助款借贷契约书,同意于立约日次日起60日内主动将借款(含机票款)归还外交部。」

外交部说明,截至2016年9月底止,尚有73笔急难救助借款未获清偿金额计约美金35,259.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