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警「4字脏话」被当现行犯逮捕 冲动男获判无罪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男子阿强(化名)涉嫌在派出所内辱骂警员脏话「X你妈的」2次,因而被依现行犯逮捕。不过,士林地院法官审理之后,认为警员密录器只录到阿强骂了1次脏话,当时他是因为情绪激动脱口而出,冒犯及影响程度较为轻微,况且他也没有做出其他妨害公务的行为,最终裁定无罪。

▲阿强涉嫌骂警脏话,而被当成现行犯逮捕。(示意图/VCG,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检方起诉指出,阿强去年10月间连续2日无故前往派出所滋扰执勤警员,被副所长劝戒离开之后,竟当场对穿着警服的警员辱骂2次「X你妈的」,随即被警员以现行犯逮捕,他的行为涉犯《刑法》第140条前段之侮辱公务员、同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等罪嫌。

阿强则辩称,当天他要报案,却被警员驱离,一时情绪激动才会说出脏话,但只有讲1次而已。

士林地院法官当庭检视警员的密录器档案,阿强确实在影片1分43秒时脱口说出「X你妈的」,但1分53秒的第2句脏话无法分辨是否为阿强所说。证人也坦言,没有办法确认第2句脏话是阿强说的,不过,在阿强被压制时,他有再骂1次脏话。

然而,法官检视压制时的密录器档案,并没有发现阿强骂人的状况。法官表示,阿强先前多次报案,经查核都属于无端报警,因此事发当日才会被警员请离派出所;但如果站在阿强的角度来看,他因为报案未获得回应,自认受到警员刁难,因而发生口角冲突,被警员要求离开时双方再度起冲突,他一时情绪激动,才脱口说出上述脏话。

法官认为,阿强的行为冒犯及影响程度尚属轻微,与反复、持续出现的恣意谩骂行为不同,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范围,也难以认定他是故意贬损警员的社会名誉或名誉人格,况且在被警员劝离的时候,他也配合自动离开,没有其他任何妨害公务的行为,所以也难以认定他主观上有妨害公务的犯意,最终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