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留12笔土地 他做错「1件事」无法继承 全被兄姊拿走
家族该如何分遗产,眉角相当多。(图/shutterstock、达志)
遗产分配眉角多,若无特别立遗嘱,一般多半会用应继分方式进行分配,但法律上也有特留分,避免往生者预立遗嘱时特别偏爱某位继承人,保障拿到遗产的最低比例。事实上,许多法院判决也显示,有些人因为生前没有尽孝,甚至对长辈出言不逊,最后连特留分都拿不到。
一位韩姓男子上有6名兄姊,排行家中老幺,但他染有恶习、生活挥霍是家族中头痛人物,曾多次对母亲口出恶言,甚至呛声「赶快去死一死」让母亲情绪崩溃,多次对其他子孙表示,「绝不让他继承财产。」
母亲过世后,其他6名兄姊共同提出「确认继承权不存在」之诉,多位子孙出庭作证,且韩男多次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母亲留下的12笔土地韩男一毛都拿不到,不得继承遗产。
当时法官提到,依民法规定,对被继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经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者,即丧失其继承权。另一起类似案件则是,一位住在台北市的陈姓妇人在养母过世后,对养父不闻不问,等到养父过世后却跳出来争产,法院认定陈女没有尽孝,判她败诉。
除了不孝可能会丧失继承权之外,民法第1145条规定,针对多项情形进行规范,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或湮灭被继承人关于继承之遗嘱者;以诈欺或胁迫使被继承人为关于继承之遗嘱,或使其撤回或变更之者;以及故意致被继承人或应继承人于死或虽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