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两颗电池一搬纸箱破掉 车主被砸伤脚趾获赔20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徐姓男子2017年12月20日开车前往当地一间电池行买东西,没想到就在庄姓员工要把两颗大型电池搬上汽车时,纸箱底部突然破裂,导致他的右脚被砸中骨折,这才决定提告求偿40万4853元的精神慰抚金。不过,全案上诉至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庄姓员工的确有所疏失,最后判业者须赔偿徐男20万7240元,全案确定。

▲庄姓员工在搬运电池时,没有注意到纸箱底部已经破损。(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Shutterstock,与本案无关)

徐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当天上午11时许他开车前往该电池行,并购买两颗大型电池,接着由庄姓员工帮忙将电池搬到停在店门口的汽车上,没想到庄男没有注意到纸箱的底部破裂,一搬起来电池就掉出来,正巧砸中他的右脚,当场痛得不得了,送医治疗诊断为右侧第五远端趾骨开放性骨折、右脚撕裂伤3公分,让他受到莫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决定提告求偿40万4853元。

电池行业者则反驳,当时徐男是走在庄姓员工左后侧,电池掉落时还自己把右脚往前伸,才会因此受伤,这是他个人的疏失,并非员工的过失,况且经过高雄荣医院检查,右脚脚趾只有撕裂伤,没有骨折,「他在事故2个月后跑到另一间医院开刀,这跟这次的事故没有关系,没道理要求我们连开刀费一起赔偿。」

▲徐男被砸伤脚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不过,一审桥头地院法官认为徐男的确是在搬运电池过程中被砸伤,因此判赔21万4720元,但业者不服提出上诉。而庄姓员工证称,自己当时是用手推车搬运电池到汽车旁,徐男则在旁边协助整理物品结果一搬起来纸箱就破了,电池直接掉下来砸在徐男脚上。

二审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在检警侦讯纪录中,徐男当时都是在旁边协助整理放置电池,而没有故意做出伸出右脚的动作,与业者的说词不符,加上业者在交付商品前,应该确实检查包装有无潮湿、虫蛀或是破损,整起事件上的确有所疏失,最后判赔20万7240元,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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