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将陆列为「汇率操纵国」 关键影响一次看懂

美国财政部5日宣布,将中国大陆列为「汇率操纵国」。(图/CFP)

记者王晓敏综合报导

美国财政部5日宣布,将中国大陆列为「汇率操纵国」(currency manipulator),这是美国自1994年来,首次正式将中国大陆列入汇率操纵国,此举被视为进一步加剧中美贸易警张局势

美国财政部的新闻稿指出,在川普的支持下,财政部长梅努钦( Steven Mnuchin)已经在5日确定中国大陆是一个「汇率操纵国」。以下为美国决定汇率操纵国法律依据、汇率操纵国的评定标准及被列为汇率操纵国的影响

● 法律依据

美国财政部依据「1988年综合贸易暨竞争力法」(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及「2015贸易便捷化暨执行法」(Trade Facilitation and Trade Enforcement Act of 2015)每半年(4月及10月)会向国会提交「美国主要贸易伙伴外汇政策报告」(Foreign Exchange Policies of Major Trading Partners of the United States),内容包括审视其他国家是否利用汇率政测对美国进行不公平交易

● 评定标准

根据「2015贸易便捷化暨执行法」,美国财政部得依据3项指标判定贸易伙伴是否操纵汇率,分别为:巨额对美贸易顺差(超过200亿美元)、巨额经常帐顺差(占GDP的3%以上)、持续的单边外汇市场干预(该经济体透过买入外国资产促使本国货币贬值,且年度内购买总金额超过GDP2%)。

若一个国家或地区符合上述3项指标,即会被认定为汇率操纵国;若满足其中2项或在美国的总体贸易逆差过大,则会被列入汇率操纵观察名单

中国大陆在1992年至1994年间,曾5度遭美国认定为汇率操纵国,但此后最多只名列观察名单。

● 后续影响

依据法律,被列为汇率操纵国后,美国财政部需与该国启动双边谈判,经一年咨商后仍被美国财政部认为未改采合宜政策时,美国财政部将建请美国总统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拒绝该国取得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融资管道、拒绝该国参与美国政府采购标案、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加强监督、纳入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是否与其洽签贸易协定考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