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00件临床试验 癌症新药占近半
卫福部食药署药品组简任技正蔡士智今天表示,药品临床试验是经过严格审查程序的科学研究,必须经过食药署、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审查,充分评估后才能进行试验,不少病患及家属将其视为新的治疗选择机会,会积极打听有无新药临床试验可参加。
蔡士智说,台湾医疗实力站上国际舞台,不少跨国药厂都选择在台湾进行临床试验,国内申请药品临床试验的案件也从2004年的119件增加到去年的302件,其中222件为多国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另有80件单独于台湾进行的临床试验。
蔡士智指出,临床试验药物也反映出民众健康状况,去年的302件中,高居十大死因之首的「癌症」就有131件、占了4成3,其次是感染科疾病像是B肝、C肝以及爱滋病等共38件、约1成2,第3则是失智症、癫痫等其他疾病。
蔡士智说,新药试验有利有弊,近3年来有约1、2例因临床试验衍生的争议,多是患者认为院方照顾不够,或认为效果不如预期,建议民众参加前应先了解参与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利、可能的好处以及风险,且受试者可以随时退出试验,其医疗照顾不会因退出试验而受到影响。
食药署强调,目前「台湾药品临床试验资讯网」(http://www1.cde.org.tw/ct_taiwan/)可供民众查询药品临床试验资讯,民众透过网站可查询到经食药署审查通过、在国内医院进行的查验登记用药品临床试验计划资讯。10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