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释宪辩论 实际执行多少钱成争议

针对刑法没收规定释宪案,宪法法庭19日召开言词辩论庭,大法官许宗力(中)担任审判长。(陈君玮摄)

宪法法庭19日审理「没收」释宪案,声请人之一的廖晋赋法官当庭问法务部,没收新制实施至今6年,包括拉法叶舰案在内,法院判决确定没收1271亿多元,但实际没收及追征多少钱?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未说实际数字,只一再强调,没收制度合宪。庭末,审判长许宗力谕知全案择期宣判。依法会在3个月内宣判,必要时可延长2个月。

本案共合并5件声请案,包括声请人味全公司、吴英裕、杨强蓉及台北地院法官廖晋赋、花莲地院法官林育贤,他们都主张,没收规定抵触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则,也违反信赖保护原则,应为违宪宣告。

廖晋赋说,没收制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侵害宪法保障的财产权,他对法务部提问,2016年至今实际没收及追征到犯罪所得有多少?因溯及既往而没收及追征到的犯罪所得又有多少钱?

廖晋赋质疑,没收只是停留在判决主文,若法务部无法回答问题,是不是只是因为任何人不能保有犯罪所得的政策宣示,就要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请求宪法法庭判决刑法没收条文违宪、立即失效。

法务部代表蔡碧仲解释,近年透过司法互助,申请查扣许多海外不法资产,追征犯罪所得,但总是要先取得台湾法院对于没收的确定判决,才能取信及说服国外司法机构配合执行,至于实际执行没收多少钱,蔡没有具体说明。

不过,到庭提供专业意见的林钰雄教授及李圣杰副教授都主张,没收合宪。但林超骏教授则认为违宪应予检讨;黄士轩副教授则说,没收应受罪刑法定及禁止溯及既往的拘束,现行规定有违宪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