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挺特定人士 官员说不违法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蓝绿立委提案修改《国安法草案国民党立委林思铭询问,若中华民国媒体,公开支持特定政党或特定政治人物,或是在台挥舞五星旗,是否违法?出席官员皆回应此属言论自由,不违法。(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审查蓝绿立委提案修改《国安法》草案,国民党立委林思铭询问,若中华民国的媒体,公开支持特定政党或特定政治人物,或是在台挥舞五星旗,是否违法?出席官员皆回应此属言论自由,不违法。蓝委陈玉珍并询问警政署副署长蔡苍柏等什么是统战?蔡苍柏回应,不知如何定义

王定宇等30名民进党立委日前连署提出增订《国安法》第2条之3及第5条之3草案,要求相关单位取缔涉有违反国家认同,或配合对台统战之政治目的宣传行为。

林思铭就媒体公开支持特定政党或特定人物,及在台湾挥舞五星旗等是否违法,蔡苍柏说没有违法。陆委会法政处处长蔡志儒表示,若是基于个人意见表达,不违法。法务部参事张春晖说,若是单纯行为不违法。

司法院刑事厅法官顾正德指出,若是单纯的行为,是言论自由的表现。

林思铭表示,过去蔡英文总统说,没有人需要为他的认同而道歉。这句话彰显的意思是,不论是个人或媒体,都有表示的自由,也可受公评,没有人应该为此受到刑罚新闻媒体有表意自由,台湾不能成为一言堂,言论自由一定要保障。

陈玉珍则一一点名在场官员,询问何谓统战?蔡苍柏及行政院外交国防法务处参议陈永智回答,不知道什么是统战。

顾正德表示,若把统战或认同作成构成要件,必须要有一个立法上的定义,若没有明文定义,规范得太抽象,会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