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违规法官对员警大小声 法官自律会认定有损形象

台南地院召开法官自律会审议,认定民事庭施姓法官「严重损及司法形象,言行确有不检」。(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警四分局10月4日晚间执行环警监联合稽查时,因拦查台南地院施姓法官妻子骑乘1辆改装灯具的机车,引发施法官到场关切。经台南地院召开法官自律会审议后,认定施法官「严重损及司法形象,言行确有不检」,建议院长以地院名义,请求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并将会议纪录报请司法院核备。

台南地院指出,10日召开的法官自律会,审议民事庭施法官于10月4日因关切其妻驾驶机车遭警拦检开罚风纪事件时,施法官经通知后并未出席,仅以书面提出说明。

台南地院自律会认定,施法官于其妻遭警拦检开罚时,在电话中及稽查现场,多次向员警表明其法官身分,并于对谈中大声质疑员警拦检行为是扰民,要求稽查主办单位处理等言行,易使人联想,他欲以法官身分要求免罚,所为显已严重损及司法形象,言行确有不检。

自律会还认为,施法官所为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第5条:「法官应保有高尚品格,谨言慎行,廉洁自持,避免有不当或易被认为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规定,且情节重大。

自律会决议依各级法院法官自律实施办法第12条第1项第3款规定,建议院长以本院名义,请求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并将法官自律会会议纪录,报请司法院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