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猪「洗产地」再查获1家 多流向这6县市自助餐、便当店

桃园市卫生局昨日会同卫福部食药署人员前往稽查下游33家业者。(桃园市卫生局提供/陈梦茹桃园传真)

桃园市卫生局13日再度接获陈情,指出辖内有家食品公司有反口美国猪肉但但出货标示不实的状况,昨天会同卫福部食药署前往稽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给下游业者的产品报价单将产地标为「加拿大」,共出货给6个县市共61家业者,多数业者为自助餐、便当店及企业员工餐厅,产地标示不实恐涉及《刑法》,将移请司法机关调查。

卫生局副局长余依静说明,玉钒食品有限公司桃园分公司贩售美国猪肉但出货标示不实一案,稽查发现业者于今年3月至10月出货2项产品虽外包装标示原产地为美国,但进一步追查下游业者时,却发现该公司提供下游业者的产品报价单(型录)及出货单原料产地却标示「加拿大」,法务局消保官表示,该公司商品虚伪不实致他人陷于错误的行为恐涉《刑法》第255条,将移请司法机关后续调查。

余依静表示,14日至下游33家业者稽查,玉钒公司的2项美国猪肉产品却于出货单注记为加拿大,分别为「猪脚圆切片5片/斤-12Kg/箱<可爱家>加拿大」、「猪脚圆切片4片/斤-12Kg/箱<可爱家>加拿大」,下游业者分布6县市,包括桃园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及新竹县,共计61家业者,致使下游业者误认该项猪肉产品原产地为加拿大,这些业者主要是自助餐、便当店及企业员工餐厅。

余依静说,桃市府已启动「桃园市进口猪肉稽查专案计划」,优先针对源头工厂、输入业与贩售业查核,于现场确认猪、牛肉产地标示及执行乙型受体素类(含莱克多巴胺)抽验,目前完成查核输入业及冷冻冷藏肉品制造业者共15家,其中2家有进口美国猪肉,经查其进销存纪录与产品标示皆符合规定,为保障民众食品安全,另于上游业者处抽验10件进口猪肉检验乙型受体素,检验结果均合格。

余依静呼吁食品业者,应确实遵守猪肉原产地标示规定,于餐厅内及散装肉品贩售处以卡片、菜单注记、标记(标签)或标示牌(板)等型式,或于制造产品外包装上如实标示猪肉原料原产地(国),并保存肉品来源佐证资料备查,未标示猪肉原料原产地者,违反《食安法》第22条及第25条规定,依同法第47条可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

倘若有原产地标示不实的情形,将依违反《食安法》第28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45条第1项可处4万至400万元罚锾。民众如有因消费问题或任何争议,可拨打0800-285-000或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向卫生局或桃园市消费者服务中心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