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穆斯林结婚证书「处女→未婚」 新郎也要公布身分

孟加拉穆斯林女性以后结婚不用再表明是否保有童贞。(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吴美依综合外电报导

孟加拉司法副部长塔鲁克德(Amit Talukder)于25日宣布,穆斯林的结婚证书上,将删除「处女」一词,改成「未婚」,男方也必须公布身分以示公平。根据了解,人权团体认为,要求新娘公布是否保有童贞,既违反隐私权又充满歧视,因此要求修法律师赛迪夸(Aynun Nahar Siddiqua)认为,「这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根据了解,孟加拉穆斯林的结婚证书上,要求女方在「处女、丧偶、离婚」中选择其中一种身分,可是男方却不需要。孟加拉最高法庭裁定,以后必须用「未婚」替代「处女」,新郎也必须对等地公布身分。

塔鲁克德(Amit Talukder)向《法新社》表示,最高法院裁定预计10月以前会公布完整裁决内容,届时结婚证书的修法也会生效

传统的孟加拉婚礼。(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综合外媒报导,孟加拉穆斯林结婚证书自1961年引入「处女」一词,从此以后饱受批评。人权倡议团体认为,要求女方公布自己是否贞洁,带有「侮辱性歧视性」的意味,也违反个人隐私权。

孟加拉法律援助服务信托基金(BLAST)于2014年发起连署请愿,要求修改《1974孟加拉穆斯林婚姻和离婚法案》,如今终于获得成果。赛迪夸说,「这项判决让我们相信,未来还能够继续为女性奋斗,并创造更多改变。」

半岛电视台》报导,一名来自达卡(Dhaka)的穆斯林婚姻登记萨克(Mohammad Ali Akbar Sarker)表示,他和同事都在等待司法布部更改表格官方通知,「我主持过许多婚礼,时常被问『为什么男生享有不公开身分的自由,女性却没有?』,却总是只能回答『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我想,我不会再被询问这个问题了。」